一、失業保險申報繳費
參保單位每月1日至13日到失業保險科申報當月人員增減變化,15日到20日之間在網上繳費。繳費比例為0.5%、個人0.5%,繳費基數使用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。如有補繳,需經失業保險科核準后,持《社會保險申報表》到稅務大廳繳費。
二、失業保險待遇申領
(一)失業人員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:
1、單位及其個人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;
2、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;
3、按照規定進行失業登記,并有求職要求的。
(二)失業保險待遇申領時限: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申領。
三、技能提升補貼
參加失業保險人員,在職期間取得技能等級證書的,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參保人員,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:
1、依法參加失業保險,單位及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(含36個月)以上;
2、自2017年1月1日起在職期間取得技能人員初級(五級)、中級(四級)、高級(三級)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(在國家和省技能證書查詢網站上能查詢到信息)。
3、參保人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申領。
四、穩定崗位補貼政策規定
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;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綏化市上年度城鎮登記失業率,本年度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員或少裁員;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環保政策;財務制度健全、管理運行規范。政策規定可以給予穩定崗位補貼(社會保險補貼)。
補貼標準為申請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%。
穩定崗位補貼申領程序:
1、年初我局通過微信和QQ群通知,企業報申請材料;
2、我單位與財政部門聯合到申領單位實地核查繳費和裁員情況;
3、對符合條件的單位給予補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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